华控赛格:“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核算的是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3月7日讯,有投资者向华控赛格(000068)提问, 您好!贵司年报披露,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 32,709,712.65元。请问:“收到的税费返还”核算的内容?产生的原因?将其列报在“”项目中的考虑及依据?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核算的是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增量留抵税额退税,主要是由三家海绵城市项目公司形成。我司认为留抵税额退还的性质与出口退税类似,因此在“收到的税费返还”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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