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调整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是34亿元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5月26日讯,有投资者向冀中能源(000937)提问, 根据2021年年报,公司2021年主营收入为314亿,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只有222亿,这2个数值会有阶段性的差异,但公司近10年现金和收入的比率大概是在95%;2021年3季度收到的现金为212亿,简单计算整个4季度只收到10亿的现金,而对应的应收账款以及应收票据是都是25亿,没有任何变化。想请问,2021年4季度到底发生了什么,近百亿的营收只收到了10亿款?
公司回答表示,由于会计准则的调整,商业承兑汇票未计入应收票据,调整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是34亿元;同时,主要因公司客户受限于煤炭价格上涨、焦化、炼钢、电厂企业成本大幅上涨,使用票据支付的情况增加,公司销售收款收到的票据增加,同时使用票据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亦相应增加,因票据支付不视同于现金流量,故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较于营业收入科目增幅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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