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2022-08-03 16:41:02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元力股份300174)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聚焦于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业务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业务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1、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市场研究机构MERKLE&SEARS发布的报告称,2025年全球活性炭市场价值93.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8.89%,市场规模增至350万吨。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

  木质活性炭行业经历了自2012年来的大规模强制洗牌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推进,以及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活性炭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水处理、机动车、溶剂和废气回收以及空气净化用等环保活性炭需求上升,市场环境逐步转暖;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也日趋严格,活性炭行业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型工厂被迫关停,加快了产业资源向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集中,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日益显著。

  (2)2015年公司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主营硅酸钠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和硅胶。

  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沉淀法白炭黑是白炭黑的主流产品,占白炭黑总产能的比重超过80%,其中接近70%用于生产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色轮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沉淀法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也将持续受益。

  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供给参股子公司EWS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具备年产10万吨白炭黑生产规模,也是国内白炭黑行业少数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

  此外,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相当部分供应给全资子公司三元循环用于硅胶的生产。

  (3)2021年9月,公司通过受让三元循环,将硅酸钠产品向下游延伸至硅胶的生产。

  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硅胶产品的研究和工业生产,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硅胶行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我国硅胶进入蓬勃发展时期。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硅胶行业还存在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激烈、结构性低端产能过剩、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因此产业资源将向具有成本、技术优势的地区和企业集中。

  公司将以建设循环产业园为抓手,创新驱动节能降耗水平的提升,以低成本、高质量的硅胶产品开拓市场,同时依托“元力”品牌效应,逐步树立行业市场知名度。

  2、行业政策环境

  (1)公司主营的木质活性炭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第36项“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第40项“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及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2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鼓励类行业;同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列为淘汰类项目,这两类产品淘汰后,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2)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对以综合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等生产销售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政策。该文件是2001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是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长期利好。

  (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作安排。国家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进行业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同时促进公司活性炭产品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司规模化、集约化、技术产品创新化发展。

  (4)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委陆续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为活性炭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而长期受益。

  (5)201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发展壮大林产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加大中央投资对福建省生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新能源、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整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项目统筹管理试点。这些政策措施的稳步落实,将有力促进公司对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的推进。

  (6)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公司作为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企业,产品兼具节能环保性能、资源循环利用属性,是良好的新型功能材料;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将显著受益于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3、公司行业地位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和再融资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从1999年建厂时的500吨左右的规模发展到如今的超过11万吨的规模。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现拥有30万吨硅酸钠的年生产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的参股公司—EWS生产白炭黑的硅酸钠全部由元禾化工供应,EWS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并且,元禾化工继续发挥技术优势、成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新增先进硅酸钠产能,除与三元循环生产硅胶实现无缝衔接外,还积极开拓周边白炭黑、铸造等行业市场,推动相关产业集约化发展并拓宽利润来源。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元循环现有2.5万吨硅胶的年生产能力,凭借低成本、高质量的竞争优势,逐步打开市场局面,为后续加快发展夯实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产品

  公司聚焦于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导产品为木质活性炭,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糖用、味精用、食品用、化工用、药用、针剂、水处理、超级电容、空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回收利用等。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除提给供参股公司—EWS(公司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德国赢创工业集团的合资公司)用于白炭黑生产以及全资子公司三元循环用于硅胶生产外,其余硅酸钠产品向其他客户销售。2021年9月,公司通过受让三元循环,将硅酸钠产品向下游延伸至硅胶的生产;同时通过热能与物料的循环、综合利用,公司实现了活性炭、硅酸钠、硅胶各业务的有效衔接。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辅材料及燃料的采购事宜。

  ①木质活性炭业务采购模式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锯末等林产“三剩物”和外购半成品炭,辅助材料为磷酸、煤、包装袋等。根据林产“三剩物”大量分散在各木材加工基地即各林场、木材加工厂中、分布零散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区域布点、培育个体供应商的模式。经过不断的优化筛选,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覆盖广泛、通畅有序的林产“三剩物”原材料供应网络,并与各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公司原材料的充分、及时供应得到有力保障。公司每年根据各供应商不同的组织货源能力、运力保障、运价水平、信用等级等标准对其按片进行划分,每年年初与各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意向合同,每月根据采购订单执行采购计划。公司辅料、燃料的采购一般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按月下达采购订单。

  基于公司具有行业内先进的后道除砂、洗涤、研磨、调质工艺和设备,自2008年开始向附近的一些活性炭厂家采购已经炭化、活化、酸回收后的木质活性炭半成品,再对其进行后道加工后出售。

  ②硅酸钠业务采购模式

  元禾化工硅酸钠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石英砂、纯碱,主要能源为块煤、白煤和烟煤,元禾化工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均为常见的大宗商品或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元禾化工主要从福建省内及周边地区就近采购原材料和能源,由于元禾化工特殊的销售模式导致其生产的稳定性较高,原材料和能源采购的稳定性也很高,从而使得元禾化工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

  ③硅胶业务采购模式

  三元循环硅胶生产所有主要原料为硅酸钠、硫酸,主要能源为蒸汽。硅酸钠全部由元禾化工直接供应。硫酸是常见的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蒸汽由其全资子公司三元热电提供:通过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集中供热,其次通过生物质热能回收利用及热能梯级利用技术将公司在活性炭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热能应用于硅胶的生产。

  (2)生产模式

  ①木质活性炭业务生产模式

  由于木质活性炭产品的专用性较强,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门根据对客户订单需求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提出市场需求信息,制定《产品安全库存表》和《生产通知单》并交于生产部门。生产部按《生产通知单》中所列产品的种类、交货期、产能及生产适应状况安排生产。当顾客需求或生产计划出现调整或变更时,生产部以插单形式下达生产任务,安排工厂进行生产。

  为加强对订单的管理,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不同技术指标的要求,将订单分为批量订单和特殊订单分别进行管理:A、批量订单:生产部结合既定任务与产能匹配情况审查订单的生产可行性,合理搭配各订单规格、数量和交货期进行排产,组织落实生产,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计划。

  B、特殊订单:相关部门在进行特殊订单评审时要审查订单的技术可行性、生产可行性和经济价值。通过评审的订单,形成生产计划,落实生产计划。未能通过评审的订单,由销售部门根据技术开发部的反馈信息,与客户进行沟通。②硅酸钠业务生产模式

  公司硅酸钠产品分为液态硅酸钠产品和固态硅酸钠产品。

  其中,液态硅酸钠产品一部分供应给其间接参股公司赢创嘉联及三元循环,赢创嘉联和三元循环每年在下一个公历年度开始前向元禾化工提供下一公历年度所需的水玻璃年度预计数量。元禾化工据此提前安排备货和生产。

  固态硅酸钠产品面向其他客户的销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下游客户订单和预计的未来市场需求来安排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①木质活性炭产品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木质活性炭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部分产品出口外销。

  A、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

  I、直销模式

  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内销模式。这种模式下,公司根据直接客户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要求、产品数量、交货地点、包装方式等要求组织生产并进行交货。根据不同客户确定不同的货款结算周期;销售定价在销售部、财务部联同生产部、技术开发部对不同规格产品进行成本预算和价格初定的基础上,最终由销售部根据订单具体情况在保持合理利润的情况下与客户协商确定。

  直销模式下,公司与直接用户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在国内活性炭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使产品在行业内始终保持较高的、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在新领域新客户的开发方面,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与用户的直接沟通,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客户进行技术支持以及了解市场信息,在不断开拓新领域新客户的同时更好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II、经销商模式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特点之一是下游用户分布广泛且单一客户购买量较小,因此,为减少营销人员成本支出和管理压力,也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多年合作并综合比较,在个别行业上选择了若干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开发及维护该区域或该行业内的相关客户。经销商模式是公司内销中的重要辅助模式,公司经销商团队保持长期稳定,通过近年的培植与合作,经销商团队逐步成长。

  公司根据经销商信用等级、合作年限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信用等级较低、合作期限较短的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降低了公司的资金风险;对信用等级较高、合作期限长的经销商公司根据采购量给予一定期限的信用额度,提高了经销商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在销售方式上主要采用“订单制”,各地经销商确定产品订单后,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实施定向生产,从而使得公司始终保持高效的库存管理,减少资金占用。

  B、国外市场销售模式

  国外市场的销售由公司国际贸易部自营出口,采用产销一体化模式。根据木质活性炭终端用户分散的特点,公司外销时主要采取与国际专业分销商合作的销售模式,借助国际分销商的网络,强化公司销售能力。国际专业分销商一般拥有完善的仓储物流系统和先进的检测技术体系,熟悉进口国当地严格的监管规则,因此通过分销商强大的分销网络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产品可以直接进入进口国市场,并获得最终用户的认可。

  在结算方面,按照国际惯例的要求,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长期合作的信用记录,采用多种灵活结算方式,如即期L/C、远期L/C、T/T、D/P等方式,并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对新开发客户和具有一定风险的客户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评估,以化解收汇风险。

  ②硅酸钠的销售模式

  公司硅酸钠产品的销售全部为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元禾化工生产的液态硅酸钠产品大部分销售给赢创嘉联和三元循环,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产品直接通过输送管道输送到赢创嘉联/三元循环的工厂。固态硅酸钠产品根据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的约定地点进行货物交付。

  ③硅胶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硅胶全部为直销模式,直接向客户销售硅胶产品。根据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的约定地点进行货物交付。客户类型包括终端硅胶应用客户及贸易商客户。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在多年的竞争中形成明显的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并积极发展硅化工产业,业务稳步协调发展。同时,利用创新性技术,实现热能与物料的循环、综合利用,推进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的建设,将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生产的有机结合,产业链协同效应日益明显,为公司持续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 (一)产销规模扩大,产业链条完整 公司一直致力于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目前在福建南平、莆田、江西玉山、内蒙古满洲里、上海拥有6大活性炭生产经营基地,辐射半径覆盖国内最重要的林产区、木材加工区以及销售市场,业务基地布局合理,为同行所不能企及。木质活性炭产销规模从建厂时的500吨发展到如今的超11万吨,已连续多年产量、销售量、出口量居全国第一,并且领先规模呈扩大之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双方合资设立EWS。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供EWS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具备年产10万吨白炭黑的生产规模,是国内白炭黑行业少数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元禾化工利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充分发挥成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正在新增硅酸钠产能规模,持续增强产业链供应能力与盈利能力,并推动白炭黑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通过在南平工业园区建设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公司的活性炭、硅酸钠业务通过与三元循环的连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实现循环运行:利用生产活性炭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生物质热能,串联起各业务板块;硅酸钠业务向下游应用延展从事硅胶生产,生产环节趋于完整。 (二)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富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开发模式,良好地把握了实验室技术、中试技术和产业化技术的各阶段特征,有效地组合起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机构及高校等研究人员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市场接轨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全过程开发。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技术创新工程创新性试点企业等,是业内研发实力最强的企业。 公司取得了100余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是自主创新的典范。是业内研发实力最强的企业。 公司非常早就注重节能环保,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研发。自主研发的“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新技术”经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参与研发的“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采用高压电场技术去除气态总磷,获得活性炭工业排放标准的推荐。利用公司多年来开发成功和引进消化的成果,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活性炭联产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硫酸钠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等。 依托上述研发力量和研发成果,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方向,也将引领行业未来的变革。 (三)产品系列齐全,市场高度认可 公司基于不同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百余种规格活性炭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产品应用覆盖发酵行业、食品添加剂、医药行业、化工行业、水处理、环保行业等,是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产品系列最全的企业。并且依赖公司在销售网络、品牌塑造、技术服务、客户响应等方面不断提升强化,与下游各行业优质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活性炭不仅销往大部分省市区,而且远销亚、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且,公司拥有数十年的水玻璃生产史,工艺成熟、管理经验丰富,产线通过规模化放大能够持续输出高质量的水玻璃,极具市场竞争力。 (四)管理体系完善,团队建设提升 为适应不断扩大的公司规模,公司管理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强。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还积极争取国际上通用的其他标准认证,已经通过了犹太认证(KosherCertification)、清真认证(Halal)以及NSF认证。同时,通过导入IATF16949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管理、流程梳理以及持续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一支年轻化、梯队化、实践型的管理和研发团队,是引领活性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积多年来形成的竞争优势,尤其是环保先行战略,化工主营优势业务效益持续增长。但是,近年来人工成本上涨、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性大幅上涨导致的原材料等成本上升的压力显著增加;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仍在延续,叠加俄乌冲突造成的冲击,加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升温,导致国内外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若宏观经济持续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及国际贸易造成严重伤害,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对此,公司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双循环”战略体系中,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市场。做好自身工作,一方面,公司将继续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保持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坚持既定发展策略,贯彻“技术创新”,增强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将技术、成本优势转化成规模效益;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巩固市场龙头地位;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生产线的建设,扩张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将竞争优势规模化转化、扩大。虽然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并已形成部分产能、实现部分效益,但由于尚需实施建设的周期还较长,后续新增产能无法快速实现有效产出和批量销售,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几年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实施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精心策划、严格管理,根据客观条件完善进度安排;研判活性炭行业状况、采取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出的市场推广。 3、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了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炭规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①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②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③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核心技术保密工作;④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完善用人机制,和发展平台,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活性炭产品有相当比例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未来公司会继续积极开拓国外市场,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出现大幅单向升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同时,公司部分出口业务采用人民币结算,未来可通过提升人民币结算比例规避部分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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