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2022-08-09 17:40:03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丽珠集团000513)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壹丽安(艾普拉唑肠溶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丽珠得乐(枸橼酸铋钾)系列产品、丽倍乐(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维三联(枸橼酸铋钾片/替硝唑片/克拉霉素片)、贝依(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丽申宝(注射用尿促卵泡素)、乐宝得(注射用尿促性素)、丽福康(注射用伏立康唑)、瑞必乐(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康尔汀(盐酸哌罗匹隆片)、参芪扶正注射液、抗病毒颗粒等制剂产品;美伐他汀、阿卡波糖、硫酸粘菌素、苯丙氨酸、盐酸万古霉素、达托霉素、米尔贝肟及头孢曲松钠等原料药和中间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等诊断试剂产品。

  2022年上半年,在国内疫情局部散发及行业监管与准入政策趋严的环境下,本集团始终坚持“患者生命质量第一”的使命和“做医药行业领先者”的愿景,专注创新医药主业的稳健经营与发展布局。在经营管理上,公司不断发挥多元化业务结构以及营运管理的优势,积极应对行业与市场挑战,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与研发效率,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从产品的临床证据、质量、成本、市场份额等各个方面持续强化产品竞争优势,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与增长,进一步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能力。

  本报告期,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02.57百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235.53百万元,同比增长1.08%;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17.55百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62.48百万元,同比下降4.23%;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6.42百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20.07百万元,同比增长13.73%。

  本报告期,本集团各业务板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化学制剂

  本报告期,本集团化学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673.73百万元,同比下降1.52%,占本集团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8.88%。

  本报告期,本集团营销团队积极落实销售部署,加大了产品及品牌推广力度:(i)终端资源聚焦,终端考核以KA(重点大客户)医院、三级医院、重点二级医院为重点考核方向,加强核心品种覆盖率、达标率考核。本报告期,艾普拉唑系列产品、马来酸氟伏沙明片等重点产品的医院覆盖率持续提升;(ii)坚持证据营销、学术驱动,围绕未达标医院考核及标杆医院树立开展推广活动。疫情下,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线上推广活动及线下联动,并积极推动数字营销,有序推进了重点产品的上市后临床、药物经济学研究等

  工作;(iii)加强了OTC产品的推广工作,进行线上传播互动、连锁药店赋能,公司的企业品牌形象得到提升,2022年二季度OTC销售有所改善;(iv)跟进国家医改政策及各地落地措施,扎实做好医保、招标等市场准入核心工作;(v)在国际业务布局方面,加强了辅助生殖、抗真菌、消化道等产品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的准入和推广工作。

  本公司持续关注全球新药研发领域新分子和前沿技术,基于临床价值、差异化前瞻布局创新药及高壁垒复杂制剂,聚焦辅助生殖、消化道、精神神经类、抗肿瘤等领域。报告期内,在研化学制剂重点项目有效推进,即将进入密集收获阶段。重要进展如下:

  微球等高壁垒复杂制剂: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1个月缓释)处于上市许可审评阶段;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1个月缓释)完成I期多次给药临床试验入组;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1个月缓释)和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个月缓释)均已开展BE预试验。

  多肽制剂: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已提交临床申请,CDE已受理,正在审评中。

  其他在研重点项目: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已提交美国注册申报的缺陷信回复;布南色林片及盐酸鲁拉西酮片已报产;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新适应症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已提交申请资料。

  一致性评价重点项目: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克拉霉素片及缬沙坦胶囊已获批。

  在生产及质量管理方面,本公司持续提升产品交付能力及生产效率。同时,本公司建立了产品全生命周期(产品研发、产品生产及产品运营)的质量体系和药物警戒体系,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本报告期,生产和科研的质量监管采取了常规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延伸检查和飞行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模式,拓展检查范围和深度。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体系运行顺利,公司(集团B证)制定了63份质量管理和药物警戒管理体系文件,从产品研发阶段介入,开展药品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修订完善,于报告期内进行了15份质量管理文件和17份药物警戒管理文件的修订。此外,本报告期,为加强识别和评估在研品种的药物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上市前药物警戒总部。总体而言,本集团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系统化的环保和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总体生产、经营质量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

  本报告期,在国际注册方面,本集团化学制剂产品在海外市场获批注册2个(盐酸伐昔洛韦片和喷昔洛韦乳膏)。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共有17个化学制剂产品在海外多个国家/地区完成了22个注册项目。

  (2)生物药

  2022年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本公司子公司丽珠生物于本报告期重点推进了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V-01”)的附条件上市申报工作,分别于2022年2月及2022年5月完成序贯免疫、基础免疫Ⅲ期临床主分析报告及申报资料递交CDE,同时积极推进了国内EUA(紧急使用授权)申请。在海外注册方面,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及马来西亚的EUA资料已完成递交,巴基斯坦原液出口注册资料已完成递交;积极与WHO沟通V-01的EUL(EmergencyUseListing,紧急使用清单)申请事宜。此外,根据全球新冠疫情趋势及新冠变异株流行情况,丽珠生物开发了多种变异株疫苗及相关二价苗,开展了相关的加强免疫/序贯免疫的动物和临床试验相关研究。为满足未来V-01紧急使用获批或上市后的市场需求,在已有的1条原液生产线、2条制剂生产线基础上,丽珠生物已完成制剂三车间(2人份及10人份生产线)的建设。

  另一方面,丽珠生物持续围绕肿瘤、自身免疫疾病及辅助生殖领域,聚焦新分子、新靶点及差异化的分子

  设计。本报告期,生物药以下几个项目取得阶段性的研发进展: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作为国内首仿品种于2021年获批上市并已进行销售,同时正在推进海外注册相关工作,已递交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尼日利亚的海外注册申请;托珠单抗注射液(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申报BLA(上市申报),CDE审评进行中,已顺利通过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并收到注册检验合格报告,同时在积极推进WHO的PQ(Pre-qualification,预认证)工作;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完成银屑病适应症的Ib期临床中期分析,高中低剂量组均表现出良好疗效和安全性,Ⅱ期临床受试者入组,疗效和安全性观察中。除推进临床期的项目之外,丽珠生物还在双特异性抗体、细胞治疗等领域进行研发探索。随着丽珠生物的产品陆续获批上市,丽珠生物充实了药物警戒、生产质量、产销衔接等相关团队,不断完善整体运营能力及适应未来的商业化需求。

  (3)原料药及中间体

  本报告期,本公司原料药事业部坚持“抓安环、保质量、降成本、抢市场”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强在EHS、质量、研发、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工作。本报告期,本集团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729.34百万元,同比增长18.26%,占本集团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7.72%。

  在营销方面,本报告期,本集团原料药产品在销售额及利润率方面都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尤其是高端抗生素产品和高端宠物药产品海外市场份额增长强劲。达托霉素、米尔贝肟和莫昔克丁在与国际医药大公司的长期合作中优势凸显,采购占比逐年增加,本集团也日益成为全球医药界头部企业首选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头孢系列产品也抓住了国内一致性评价的机遇,逆势而为,创造了量价齐升的历史最好成绩。

  在研发方面,本报告期,本集团重点推进高端宠物药及动物保健药物的研发工作,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i)氟雷拉纳、阿氟拉纳高端宠物药已开展工业化验证批生产和注册申报工作;(ii)持续开展包括莫昔克丁大动物浇泼剂在内的24个动物保健产品的品规注册申报及外部新产品的引进等工作;(iii)米尔贝肟在中国获批兽药批准文号。

  本报告期,原料药事业部持续夯实了环保、安全基础,完善现有产品的质量研究、优化生产工艺。在推动GMP常态化的同时,各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国际化注册认证:报告期内,新增5个产品的国际注册,其中重点包括:达托霉素在中国台湾获批注册、莫昔克丁在欧洲获批注册、妥布霉素在韩国获批注册、盐酸万古霉素沉淀粉在英国获批注册、阿卡波糖在欧洲获批注册。报告期内,本集团原料药取得国际认证证书4个,分别为欧盟GMP证书1个(替考拉宁和盐酸万古霉素)、CEP证书2个(分别为莫昔克丁CEP证书、阿卡波糖CEP证书)、莫昔克丁兽药日本场地认定证书1个。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共有62个原料药产品在61个国家/地区完成了176个注册项目,其中共有31个原料药产品在60个海外国家/地区完成了125个注册项目、共有49个原料药产品在国内完成了注册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原料药已通过国际认证现场检查品种17个,取得有效期内国际认证证书49个(其中:FDA现场检查品种9个,CEP证书品种14个),取得资质证书2个。

  (4)中药制剂

  本报告期,本集团中药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90.62百万元,同比下降19.60%,占本集团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86%。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深耕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终端市场,并不断加强重点产品的学术支持及临床数据证据研究工作。本集团完善了参芪扶正注射液的临床循证医学研究证据,强化学术推广,聚

  焦肿瘤治疗领域,扩大覆盖县级医疗机构,基层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抗病毒颗粒入选《中成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共识》,适用于新冠肺炎轻型患者以及普通型患者,助力疫情防控。

  研发方面,围绕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独家品种的临床定位,本集团重点推进了“古代经典名方3.1类中药复方新药”、“剂型改良型3.2类中药新药”、“院内制剂中药1.1类新药”等新项目的研发进展及新品布局。报告期内,中药新药在研项目共8项,其中,中药改良型新药SXSHL凝胶已完成临床前实验研究,正在撰写及整理申报资料。中药1.1类新药TGDX颗粒已完成探索性临床试验研究,正在统计分析。

  此外,本集团也按计划顺利推进了已上市重点产品的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工艺变更备案、技术精进等研究工作。

  (5)诊断试剂及设备

  本报告期,本集团诊断试剂及设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46.04百万元,同比下降11.43%,占本集团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55%。

  2022年上半年,丽珠试剂针对自免多重、传染病核酸等产品线,重点工作为市场推广、区域性标杆客户的建立,本报告期,丽珠试剂针对这类产品,陆续开拓了一批区域性标杆客户,在多家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省、部级直属医院投标中标,为2022年下半年的销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外,丽珠试剂呼吸道类产品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仍然取得了明显的销售增长。同时,丽珠试剂产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成功于2022年4月份获批上市,获得了一定的市场销售,为抗疫贡献“丽珠力量”。本报告期,丽珠试剂继续围绕战略病种领域与科室的布局进行深耕,依托成熟产品线,平行开展多病种检测试剂的开发。2022年3月,丽珠试剂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迅速启动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注册报证工作,并于2022年4月成功获批上市;免疫球蛋白G4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及配套校准品和质控品已于2022年6月获得注册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等6个项目在报告期内陆续获得海外CE证书。

  (6)商业发展及职能管理

  本公司在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继续深化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对接全球优势资源和前沿技术,强化公司的商业化能力及整合能力。本报告期,本集团在BD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力争“小步快走”地实现产品迭代及技术平台的建设:加强核心领域品种的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授权引进了精神领域、消化道领域等多个项目,扩充了本集团研发管线;持续建设创新技术平台,推进了公司的计算化学平台、小分子创新药平台的建设;与公司研发团队进一步协同,以全球视角协助研发团队搭建全周期的差异化创新产品管线,同时加强海外临床和药品注册申报能力,持续拓展海外市场,积极推进制剂产品国际化进程,在报告期内进行V-01(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项目海外多个国家的EUA申报注册、技术转移及商业化计划等工作。

  在职能管理方面,重点工作如下: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制定了《丽珠专利工作流程及商标管理制度》及《进口物资合规管理规范》;二是对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颁布了ESG指标考核细则,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组织构架及机构设置,使组织职责更加清晰,流程更加优化;四是在加大内部挖掘、培养和提拔青年人才力度的同时,继续在全球引进一流人才。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早期发现、药学研究、临床医学、海内外BD及质量管理等部门引进了各级人才,专业化、全球化及年轻化的人才队伍已初步组建完成;五是认真做好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公司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并开展疫情防控周检查。同时,公司积极响应政府的抗疫工作,在珠海总部工业园区内组织了多次核酸检测。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坚持“人才战略、产品战略、市场战略”三大战略方针,秉承患者生命质量第一的使命,以做医药行业的领先者为愿景,不断提高管控效率与治理水平,加快稳步推进研发进展,持续加强营销工作管理,实现了业绩稳步增长。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大的研发能力与国际化的研发理念 本集团在化学药、中药制剂、生物药以及诊断试剂等领域均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国际化的研发理念,建立了缓释微球研发平台和生物药研发平台等特色技术平台,并拥有了核心研发领军人才。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深专家和创新型人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发展海外战略联盟等举措,围绕辅助生殖、消化、精神及神经、肿瘤免疫等领域布局,形成了清晰丰富的产品研发管线,进而增强了本集团的研发竞争力。 (2)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 本集团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等多个医药细分领域,并在辅助生殖、消化道、精神、神经及肿瘤免疫等多个治疗领域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优势。现阶段公司进一步聚焦创新药及高壁垒复杂制剂,在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的政策下,本集团拥有独特的原料药优势,将不断加强原料-制剂一体化。 (3)完善的营销体系与专业化的营销团队 本集团对营销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不断强化证据营销和学术营销的终端推广策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逐步构建了制剂产品(含处方药及非处方药)、诊断试剂及原料药等业务领域的专业化营销团队,形成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本集团各个领域营销管理团队及为本集团提供专业销售服务人员近万人,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地乃至境外相关国家和地区,包括主要的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疾控中心、卫生部门及制药企业等终端。 (4)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 本集团建立了涵盖产品生产、科研、销售等业务流程的立体化质量管理体系。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总体运行状况良好,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使本集团各领域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得到了有效保障,进一步增强本集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医药行业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较大,中国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比如医保目录的执行与调整、带量采购持续的落地、新的研发指导原则等均对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也不同程度地对本集团研发、生产和销售产生影响。2021年12月初,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或“医保目录”)。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892种。2022年6月13日,医保局发布了《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已启动。 应对措施:在医保目录调整方面,截至目前,本集团共有187个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包含甲类92个,乙类95个。在2021年度的医保目录调整中,本集团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继续纳入谈判目录。产品纳入医保目录后,提升了产品的临床价值,进而为更多的患者服务。目前该产品的级别医院覆盖率较低,降价后将使更多患者受益,本公司将持续加大医院覆盖及产品销量,实现“以价换量”,减少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带来的影响。近年来,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不断完善,并进入动态调整时代。2022年6月发布的新的医药调整方案,在继续支持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创新药物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的关注,延续“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思路。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加强对政策导向及行业政策等环境变化的应对能力。此外,本公司还将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以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健康与持续发展。 2.产品降价风险 药品获批上市后,除了应对市场竞争,还受到医保、招标,尤其是带量采购等行业政策多方面因素影响,使医药企业面临药品降价的压力。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竞价。2022年6月2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的公告,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启动,共61个品种。药品降 价也体现在国家医保谈判中,2021年国家医保局进行了谈判,67种医保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根据医保局近期发布的工作方案,我国即将迎来新的一轮医保谈判。 应对措施:对于带量采购,由于拟中选的企业大都愿意自主降低价格以价换量,因此带量采购中标产品价格可能大幅下降,但由于给予一定的采购量,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通过规模效应降低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且通过减少跨区域市场推广使企业节省销售费用。因此,若争取到较大幅度的销售量提升,从而抵消降价的影响,则对企业巩固行业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从第五批集中采购开始,国家集中采购所涉及的品种重心已经从口服化药向注射剂领域倾斜。本公司密切关注带量采购动态进展,此次采购品种目录中,本公司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参与了此次集采竞标,2022年7月公布结果并未入围。该药品于2021年6月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28.90万元,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0.014%,占比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仍将不断创新研发临床急需的、具有一定高附加值的创新药及高壁垒复杂制剂,深入挖掘具有市场潜力和技术壁垒的在产品种,积极推进重点药品的上市后再评价、相关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积极探索和拓展海外市场。对于医保目录调整,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目录继续纳入了公司原研专利新药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价格由人民币156元/支降至人民币71元/支。2021国家医保谈判取消了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的支付限定,扩大了受益人群,目录后缀备注由“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调整为按说明书的“消化性溃疡出血”。医保局官方文件明确,谈判药进院不会进行二次议价,不受药占比、次均费用影响,医生需优先使用。因此,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的价格虽然下降,但凭借其出色的产品竞争力,将会持续充分发挥其临床价值,进入医保目录之后该产品的医院覆盖有望继续增加,惠及更多患者。针对即将开展的2022年度医保谈判,本公司将实时跟进国家医保等相关政策,加强产品的上市后临床、药物经济学研究等工作,积极应对2022年的医保目录调整。 3.新药研发风险 一般而言,药品(包括疫苗)从研发到上市要经历临床前研究、申请临床注册、批准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注册、现场核查、获准生产等过程,环节多、周期长,研发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研发风险。而且,产品研制成功后,市场销售规模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2020年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充实了鼓励药物研制和创新的内容,以提高药品可及性:一是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和临床治疗需求实际,参考国际经验,增设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一章,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二是将《药品管理法》等国务院文件中列明的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重大传染病用药等均明确纳入加快上市注册范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强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进一步提高了药品尤其是创新药的注册效率。 应对措施:本公司聚焦创新药及高壁垒复杂制剂,关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将一如既往的投入创新研发。同时,本公司还将进一步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引入和发展高端人才,积极开展海外创新药的合作、引进工作,加强品种的市场调研及评估,加强研发立项的流程规范和风险防控,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核心品种的研发。同时充分利用本集团原料药优势,加强原料-制剂一体化,以确保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4.新冠疫情常态化影响 新冠疫情对中国整体经济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疫情严重期间,医护人员向防疫一线工作倾斜,其他疾病的患者就诊率下降、医院常规处方下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2022年3月,上海疫情 突发,此外,广东省内部分城市、以及毗邻珠海的澳门也相继出现散发疫情。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疫情形势整体保持平稳。2022上半年,国内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0,262.2万剂次。 应对措施:针对零星散发的突发疫情,公司第一时间响应政府需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员工核酸检测。在上海疫情期间,由于本公司子公司上海丽珠前期的准备工作较为充分,制定了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了物流配送、渠道储备等准备工作,同时也启动了包括“现场+远程”办公、重点生产岗位及其他核心岗位员工留宿公司等机制,因此整体而言对本公司经营没有太大影响,目前上海丽珠已全面复工复产,生产恢复正常。2021年年初,丽珠生物研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V-01”)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预计新冠疫苗的研发周期可能受到众多不确定因素限制,例如新冠疫情的全球发展,尤其是正在或将会进行临床试验的国家。此外,鉴于新冠疫苗的研发投入将可能较大,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17.22%。总体而言,本公司于本报告期经营正常,业务受新冠疫情的整体影响较小,后续具体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全球疫情防控的情况、持续时间、疫情防控的情况以及企业自身应对。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疫情的进展,及其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的影响,并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平稳有序。措施包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控制各类经营风险,推进创新与协同。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全球市场格局新变化,本公司将加强特色原料药出口优势,组建互联网运营中心,加强部分制剂药品的线上推广,同时加快新冠疫苗的海外临床进展,为全球新冠疫苗的供应发挥力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中药材、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原材料一直受到诸如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环保管理、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供给受限或价格大幅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首先,本公司部分重点品种的中药材原材料已自建GAP生产基地;其次,本公司将加强市场监控及分析,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降低风险;再次,本公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精益生产,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面对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由于本集团主要制剂品种艾普拉唑系列产品,参芪扶正注射液,得乐系列产品,生殖系列产品、内分泌产品及精神领域产品的原材料均为自产或由本集团内全产业链配套供应,因此这些原材料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小。抗病毒颗粒的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对此本集团做了战略储备及从GAP基地供应商直接采购,因此对抗病毒颗粒成本的影响可控。另外,本集团原料药板块的原材料价格受到新冠疫情及贸易政策影响有一定波动,但由于本公司进行了战略储备采购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了主要原辅料成本,因此生产经营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不大。 6.环保风险 原料药产品生产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随着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环保监管力度的提高、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环保费用不断增长,部分药企甚至面临停产、限产的困扰。 应对措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不断改造升级环保装备。同时,及时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控,做到达标排放,严控环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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