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2022-08-26 16:48:05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上海环境601200)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业务为“2+4”,即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面向“十四五”,上海环境明确了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8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共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市政污水

市政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共4个,另有受托运营项目3个,分布在上海、成都两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PPP、TOT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三)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1)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形成较大影响且生活垃圾产量和项目运营一般不受季节影响,不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和产业导向的指引,焚烧逐渐成为主要处理方式。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因地广人稀,现阶段以投资规模较小的填埋为主要处理方式。

(2)上下游情况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尤其是焚烧处理)不断增加,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着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2、市政污水

(1)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标、支付账款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2)上下游情况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7个,共计入厂垃圾693.01万吨,同比增长23.61%(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垃圾焚烧上网电量241,196.00万度,同比增长32.96%,增幅较大系金华、晋中、奉贤二期和新昌焚烧项目等投运所致;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垃圾填埋量9.04万吨,垃圾填埋量同比下降系老港四期、新昌填埋项目停止运营所致;运营垃圾中转站6个,共计中转垃圾56.90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运营污水处理厂4座,共计处理污水21,939.38万吨,日均处理量为121.21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生活垃圾: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2022年1月全厂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三)拓展项目

报告期内:

生活垃圾:新增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总投资约为3.14亿元。

固废资源化:新增兰陵县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年处理农牧固废11万吨,生产有机肥4.4万吨/年。该项目的一期项目即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投资约为7,990.69万元。

环境修复:累计完成4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其中,工程项目方面,华东区域的在施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项目顺利通过新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运营项目方面,实施一项农牧资源化处置项目(县级重点扶持项目),通过主动入局农村生态修复领域,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咨询项目方面,中标青浦区2022-2024年土壤地下水检测项目,成为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未来3年的土壤地下水调查项目的入围供应商,为实现上海“五大新城”未来规划建设目标,提供土地环境安全利用保障。

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131项。其中,园区及环卫专业规划8个、第三方监管项目9个、咨询设计等114项。新增项目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16个省(市、自治区),为上海环境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1、生活垃圾

高质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与智慧环卫关键装备》、《城镇易腐有机固废生物转化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存余垃圾无害化处置与二次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城镇及工业有机固废高效热解技术及大型化装备》等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我国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构建和精细化效能提升起到技术支撑作用。围绕“焚烧厂热电效率提升、精细化智能控制、长周期稳定运行”目标开展攻关研究,初步完成现有ACC系统调研及问题梳理、火线识别核心算法开发、垃圾坑智能调度逻辑优化研究。

2、污水污泥

围绕“低碳处理、资源回收、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目标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主要集中在污水低碳处理技术、污泥脱水处理技术、数字化应用、精细化运营等方面,实现污水处理低碳排放、污泥脱水效果提升、除磷药剂精准调控、生产运营安全稳定达标的目的。为进一步降低渗滤液投资和运行成本,开展国产膜装备集成应用研究,已建立1条200t/d国产膜示范线。与进口膜相比,同等性能条件下,国产膜组件的采购成本可降低至少20%。

3、危废医废

持续推进国家科技部重大专项《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研究,打通高温熔融工艺技术路线,完成示范工程的熔融炉系统设备安装,初步形成生活垃圾水洗飞灰配伍方案。推进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本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研究》,构建适配源头分类的收运管理机制,拓展开发多元化处理处置能力,打通一般工业固废协同焚烧途径,形成一般工业固废分级分类综合管理体系。推进市科委课题《危险废物智能管控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全流程跟踪管理,并建立从收集-转运-末端处置全流程,为城市安全运行和健康保障提供重大科技支撑,目前已完成对危废入场填埋处置流程的梳理,同时已完成智慧填埋系统初步框架设计。

4、环境修复

针对片区性场地修复,开展修复处置终端研究,耦合5G+大数据智慧化管理平台,将土壤运输和修复终端各环节的处理区域数字集成化,旨在建立修复过程的全程监管体系;自主研发土壤修复设备,进一步对土壤修复业务链进行拓展;针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增强了技术集成设计能力,研究成果将为实际修复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5、技术标准

2022年5月19日,上海环境发布企业标准《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标准》,并成功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备案、生效。作为国内首个关于方舱拆除及拆除物收运处置的标准,解决上海市大批方舱关舱复原过程中迫切的技术指导需求,规范方舱拆除物的卫生、安全、有序、环保处置。2022年6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地方标准《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要求》。通过一系列标准的制定,为上海方舱医院拆除、消杀和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方舱医院“退役”后循环利用、安全处置,为上海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提供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例如,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公司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公司投资运营的垃圾焚烧项目若不能及时纳入补贴清单,或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后不再享受补贴,则会对公司垃圾焚烧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BOT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BOT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BOT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BOT项目将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另,BOT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30年,BOT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

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与质量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因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项目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以及由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施工方法和环境问题引起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并遭受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法律诉讼。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延迟工期。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最强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百姓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和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运营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企业。

(二)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9000吨/日);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艺,工程业绩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更为先进的“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一流的技术平台

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行业管理职能;拥有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个全国百强院士工作站,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博士后工作站。

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近百项。截至报告期末,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1项,省部级奖项10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52项,其中发明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50项;编制并发布标准84项,其中主编标准32项。

(四)权威的专家团队

拥有一批住建部、科技部、环保部专家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拥有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其中,上海市科委专家14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2人,正高级工程师19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600余名;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000名。

(五)先进的管理体系

公司吸收消化北美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Technologies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美国OSIsoft公司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采用美国IBM公司的Maximo系统,通过自主研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实现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强大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丰富的业绩经验

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深耕上海,拥有上海约80%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市场份额;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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