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2022-08-26 17:08:09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联泰环保603797)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在广东、湖南等地方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

1、城乡污水处理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投资建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厂共14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111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112.5万吨/日,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总处理规模2.3万吨。

2、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提升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维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932公里,配套的中途提升泵站20座,其中:已建成及进入运营维护的污水收集管网长约830公里;已运营的中途提升泵站12座,合计提升处理能力91.3万吨/日。

3、污泥深度处置

截止2022年6月30日,岳麓污泥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设计处理规模500吨/日。

公司在经营区域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治理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农村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海绵城市、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业务。

(二)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以下流程图)

2、投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BOT、TOT、PPP等项目投资方式。公司通过参与项目公开招投标,以BOT、TOT、PPP等方式取得城乡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收取服务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或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下同),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

3、采购模式

为保障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营期内业务顺利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发改部门核准的关于工程建设、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及服务采购的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确定工程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其他物资及服务,按照公司制定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需求物资及服务以合适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到位。

4、销售模式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依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向购买方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政府作为唯一购买方,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为污水处理行业。

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4620);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N77)。

污水收集、输送是指利用城乡的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含管道和中途提升泵站)将排放的污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处理后符合水质相关要求所排放的生产性污水,下同)收集、输送至终端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主要包括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其中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是指利用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将通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收集的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质从水中分离去除,从而实现净化水质目的的过程。

2、行业的规划和远景

(1)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县城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具体包括:

1)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京津冀地区和长江干流沿线地级及以上城市、黄河流域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为补短板的重中之重,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再支持收集管网不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所有新建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3)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在资金支持方面,方案也明确提出污水处理费要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成本增加带来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向污水管网和运行维护倾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生态环保治理上保持了“十三五”的连续性,构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经济发展蓝图。“十四五规划”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明确提出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拟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363个县城城市建成区1,500段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3)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水环境敏感地区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4)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5)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大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同时提出,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可以看出,农村污水治理需求将会加速释放,农村固废处理市场空间加速开启。

(6)2022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健全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推动老旧管网修复更新。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7)2022年3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22〕29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方案同时要求抓好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结合城市组团发展,采用分布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缺口。

(8)2022年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老城区及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

(9)2022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以稳妥有序、守住底线的工作原则,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以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为主要目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低碳化改造,打造蓝绿公共空间。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护,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厂网配套、泥水并重,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推进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

同时要求健全投融资机制。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面改善投资环境。

(10)2022年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要求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结合城市特点,充分尊重自然,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30年全国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

由此可见,未来在污水处理增量提质、管网细分领域建设、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将给市场带来很好的机会。我国生态环保领域投资势头良好,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明朗。

3、行业周期性及行业季节性

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居民生活习惯差异,不同季节间的生活用水量不同,会导致季节间污水处理量的略微变化。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污水处理领域的优秀民营企业之一,是专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区域性重要企业。公司以城市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打造精品工程,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投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形成较强的技术实力并建立了高效的管理运营体系,不断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项目运营规模不断增大,在湖南和广东区域拥有多个投资运营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包括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已达114.8万吨/日。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显示,公司所属的环保行业共有73家上市公司,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排名:公司营业收入排名第34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排名第19位;净利润排名第16位,净利润增长率排名第18位。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实现了稳步增长,公司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良好,污水处理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污水处理量稳定,基本完成了半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下同)4.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53%;实现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25%;资产总额101.75亿元,较年初增加4.23%;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6.83亿元,较年初减少0.77%。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汕头潮南项目、潮关项目、汕头潮海项目部分子项目以及嘉禾项目部分子项目进入商业运营后增加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净利润变动的原因主要系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

②报告期内项目投产运营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营业成本以及期间费用增加。公司近三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平稳增长,

(二)公司股份回购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增加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本报告期内以不超过10.34元/股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6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580,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2,403,035.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项目投资和进展情况:

1、项目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力度,确保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进入商业运营;在建项目的建设资金充足到位,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在建项目进展如下:

(四)研发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技术研发工作的开展,加强研发团队建设,通过对外技术服务推进研发成果应用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效果。公司累计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污水处理服务价格调整的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投资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收取的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费。公司在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均约定了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初始单价及调整条款,调价依据包括动力成本、药剂成本、财务费用、CPI、所得税税率等影响项目运营成本各因素的变动系数。若在调价周期内,公司经营成本受宏观经济影响大幅上升而服务价格不能相应调整,或调整周期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价格调整过程中受审批程序影响不能及时得到调整,公司将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2、质量控制风险

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是否达标是污水处理企业生产运营的核心指标,也是保持特许经营权项目经营持续合法性的必要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各污水处理项目均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所约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尾水,出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但未来若因进水水质严重超标且未能及时查清原因,或外部停电、突发电气机械设备故障、工艺控制事故未得到及时补救,或由于外部原因导致污泥清运不及时等,均可能会导致出水水质不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出水排放标准,从而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投资建设资金不足风险

近年来,公司加快市场拓展的布局,投资项目较多而且投资项目规模较大,在项目建设阶段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才能保障项目按期推进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信贷等融资渠道,适时、审慎合理的选择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4、能源供应变化的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使用的主要动力能源为电力,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条件。公司与各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均签订了长期的供电合同,且污水处理项目作为当地政府重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各地电力部门均会对公司的经营给予支持与保障。尽管如此,公司仍然存在由于电力供应中断或不充足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5、行业技术标准提升的风险

污水处理设施的良好运行对于改善城镇及其周边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护水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目前,公司各项目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对污水处理的排放要求。未来若国家或地方政府修改或提高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的排放标准,则公司需增加投资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增加运营成本。虽然特许经营合同/协议就增加投资和增加运营成本问题均约定了相关补偿条款,但若公司实际不能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获得合理的补偿,则公司将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6、利率风险

公司主要负债为银行长期借款,且公司将需要新增融资以保障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如国内银行利率出现上升,将会导致公司融资成本增加。公司将通过不同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以降低利率波动的影响。

7、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作为进入污水处理行业较早的民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长期的市场开拓经验和生产运营管理经验。但随着行业准入资质门槛的取消、国家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政策支持以及污水处理行业向产业化、市场化的纵深发展,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将增加,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也将加剧,可能导致未来在业务拓展及项目回报率方面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8、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及盈利水平未达预期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事项发生,项目工程进度滞后将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效益。与此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以及相关建设成本上升也可能导致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支出超出工程概算情形,从而导致项目运营中的摊销成本上升;在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未能及时、足额收取服务费的可能,项目盈利水平存在未达预期的风险。

9、不可抗力风险

重大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将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或者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的动态变化,一方面公司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合理安排技术更新改造资金,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若出现因运营成本上升、以及升级改造要求需增加建设投资等情况,公司将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污水处理价格调整事宜。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加强建设期间、运营期间风险控制及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保险方案等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实行审慎运作和专业化管理方式防范和降低风险;同时,加强资金与成本管理、制度创新、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保持与公司发展速度、规模相匹配,降低快速发展带来的相关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平稳、快速地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大型项目运作经验优势

公司已成功运作了多个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建成投产运营的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包括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达114.8万吨/日。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的单体日污水处理能力具有区域领先优势,其中,长沙岳麓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包含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的污水处理规模);汕头龙珠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26万吨/日;邵阳洋溪桥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单体规模在区域具明显优势。

通过上述大型项目的成功运作,一方面通过规模效应给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公司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大型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运作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公司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一直以来受到政府方肯定,公司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关系良好,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重视运营管理工作,在日常生产各环节中始终强化运营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效率,确保生产经营的合规性、效益性。公司通过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是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企业,取得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放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使用远程监控管理系统,24小时全程对污水处理过程进行监控,并配备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有效确保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对项目设计、工艺选择、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可持续对设备和工艺进行优化,提升效能;通过日常的精细化生产管理,加强各类成本费用控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着先进的管理、过硬的质量和优质的运营服务,先后获得“汕头市先进集体”、“汕头市环境保护示范点”、“汕头市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2007-2013年度环保诚信企业”、“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长沙市公用事业系统先进单位”、“邵阳市公用事业系统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一级”、“绿英奖-城市污水治理优秀企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环保产业AAA级信用企业”、“广东省环保设施运营先进单位”、“十二五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汕头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2018年度汕头市“爱心慈善之星”、“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信用AA企业”、“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优秀运行服务单位”、“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示范工程项目”、“2019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2021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铜杯、乡村振兴贡献奖”等荣誉;2021年5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公司已在湖南、广东等地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影响力,并且在全国的品牌知名度也正逐步提升。

(四)团队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城乡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团队稳定,彼此熟悉,团结协作,认同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同时都参与了公司项目从前期调研论证、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建设、验收评估、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积累了十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对污水处理行业整体发展及经营管理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此外,公司还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培育发展以及外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支具有事业心、专业性强、团结稳定的员工队伍。

(五)技术创新的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定位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以满足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策略需要而计划的研发任务、与外部研发机构开展合作所确定的研发项目为研发目标,组织研发工作并进行成果转化。在平衡内部资源条件和外部行业状况的前提下,公司确立了以工艺问题解决、工艺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改造和机械制造为研发方向,以期获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司重视发现和培养战略技术管理人才和研发人才,将研发队伍建设定位为长远战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拥有2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发明专利,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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