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5月15日讯,有投资者向盛路通信(002446)提问, 您好!请董秘遵守三公原则,澄清湖南省媒体的多篇关于盛路高管亲属在杨华老家投资的报道。董秘,您总不会说省级报道,都是编造的吧?请您遵守法律。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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