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根据上交所公告编制规则要求,“如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公司已按要求在半年报中说明回购专户的情况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8月8日讯,有投资者向龙韵股份(603729)提问, 请问贵公司的股票回购账户为何退出十大股东了,且每月月初的回购的披露为什么在5月之后停止了,是否存在欺诈投资者的情况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交所公告编制规则要求,“如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公司已按要求在半年报中说明回购专户的情况。 另外,公司该轮回购计划有效期12个月,于2023年2月28日结束并发布了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欺诈投资者的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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