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0月16日讯,有投资者向金盾股份(300411)提问, 请问贵司,最高检对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的抗诉书是否已送达最高法?最高法有无做出再审的裁定?目前该事项进展如何?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3年9月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的抗诉书。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公司已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应对两案,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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