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旨在充分整合贵州石油拥有的LNG加气站渠道和品牌优势以及四川双瑞的产品资源优势

2024-02-08 15:48:45 来源: 同花顺iNews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2月08日讯,有投资者向四川美丰000731)提问, 公司于23年10月31日发布了《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从所披露的协议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中可了解,中石化销售贵州石油分公司仅承担3项形式化的义务,而作为上市公司的四川美丰却要承担包括LNG加注设备安装维护及加气站损耗等8项实质性义务,那么请问这项关联交易的公平性体现在哪里?该关联交易的达成与董事长王勇曾经的任职履历资源是否相关?

  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双瑞)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简称贵州石油)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旨在充分整合贵州石油拥有的LNG加气站渠道和品牌优势以及四川双瑞的产品资源优势,共同开发正处于高速发展窗口期的贵州区域LNG市场,拓展四川双瑞市场销售渠道,打通LNG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公司LNG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该合作事项对公司能源板块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协议约定内容符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原则。公告中所提到的四川双瑞承担8项义务,其中第1~4项是涉及气质标准、出厂磅单、气质报告、气源供应,这是供应方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应责任;第5项按要求对配送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属于供气方安全管理的应尽责任;第6~7项负责加气站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检维修及保养等条款,是四川双瑞作为设备资产拥有方应履行的义务;第8项,根据协议由贵州石油提供经营场所,基于LNG损耗的特点应由供气方承担。公告中提到贵州石油所承担的3项义务,其中第1项是确保加气站安全运营管理,第2项是确保合作过程中产品销售渠道稳定,第3项是确保双方结算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认为,公平性的体现不在于双方所承担义务在协议条款中数量、形式上的对等,而需考虑所承担义务的性质是否公平合理。该合作是在贵州石油现有站点的基础上增设撬装设备,相比直接投资建设加气站可大幅降低投资,有效降低投资风险;3.四川双瑞与贵州石油自2018年已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层务实勤勉尽责,不存在您提问中关注的相关情形。谢谢!

  点击进入互动平台 查看更多回复信息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0

+1
  • 川宁生物
  • 中海达
  • 鲁抗医药
  • 正丹股份
  • 蔚蓝生物
  • 凌云股份
  • 国联股份
  • 溢多利
  • 代码|股票名称 最新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