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公司相关股东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转融通业务操作由股东自行决定,是股东为盘活其证券资产而作出的自主决策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3月25日讯,有投资者向应流股份(603308)提问, 自从国家对转融通严格监管以来,很多公司并没有重启转融通;但是根据上交所披露的信息表明:应流股份的转融通数量从3月18日开始到今天又死灰复燃,每日激增,愈演愈烈;请问公司了解这一情况吗?请问公司对出借方是何方神圣可否告知股民?公司对这一伤害股民、影响公司市值和形象的做法有何看法和说法?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股东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转融通业务操作由股东自行决定,是股东为盘活其证券资产而作出的自主决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的“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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