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集:公司作为被收购主体不需进行公示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4月12日讯,有投资者向ST大集(000564)提问, 请问,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和贵公司有何关联?是否属于贵公司应当公示的内容?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公示,收购人为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务人,公司作为被收购主体不需进行公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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