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若深中华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万胜实业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年度深中华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深中华公司进行补偿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4月18日讯,有投资者向深中华A(000017)提问, 万盛实业对公司的业绩利润承诺人民币10,500万元,如果完不成怎么处理?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0年12月万胜实业、国晟能源和深中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号发布的《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万胜实业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且万胜实业完成对深中华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之次年起未来三年内(即2023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500万元及4,000万元,即累积净利润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若深中华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万胜实业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年度深中华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深中华公司进行补偿。后续公司也将根据事情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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