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公司转让南京领锐公司股权的事项在一季度末不符合会计准则和《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投资收益确认标准,故一季度报表中未体现该笔股权转让收益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4月29日讯,有投资者向尤洛卡(300099)提问, 请问董秘,转让南京新能源汽车的收入怎么没有在一季度体现出来。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人,您好。公司转让南京领锐公司股权的事项在一季度末不符合会计准则和《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投资收益确认标准,故一季度报表中未体现该笔股权转让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确认相关收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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