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研发销售环节的全部利益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1月22日讯,有投资者向卫信康(603676)提问, 你好,注射用多种维生素(V12)是贵司和普德药业合作的产品,也是卫信康的核心产品。产品技术含量高,贡献了公司较大营收和利润。
那么,这个营收和利润是如何在贵司与普德药业间分配的,是公司算一次,普德药业也算一次?关于利润的分配,是产业链各收各的一段,还是按协议分成?还是按地域不同,各做各的营收和利润?谢谢!(另:产品的销售是公司负责,还是普德药业的母公司负责?)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产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是与普德药业合作生产的主要产品。在业务合作中:依据协议约定,在销售环节,公司独立拥有主要合作产品的商标,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处置权、所有权,获取研发、销售环节的全部利益;普德药业获取生产环节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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