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璟制药: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1月24日讯,有投资者向泽璟制药提问, 盛总,解除一致行动人,是否意味着部分股东可开始减持公司股份?如是,公司有什么应对措施?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各方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办法》第二十一条“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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