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03月26日讯,有投资者向天汽模提问, 尊敬的董秘你好,公司在互动平台提及与理想、蔚来、小鹏、小米汽车等客户的合作,但未通过正式公告披露合作期限、金额及对业绩的影响,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披露要求?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您提到的客户信息尚不构成重大合同标准,谢谢。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03月26日讯,有投资者向天汽模提问, 尊敬的董秘你好,公司在互动平台提及与理想、蔚来、小鹏、小米汽车等客户的合作,但未通过正式公告披露合作期限、金额及对业绩的影响,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披露要求?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您提到的客户信息尚不构成重大合同标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