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自交割日起即视为公司已完全履行重大资产出售项下的置出资产交付义务,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情形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3月04日讯,有投资者向津投城开(600322)提问, 贵公司去年12月底签订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协议约定自交割日起,但经查询企查查公示信息,目前贵公司拟置出的诸多子公司股权均未办理过户转移登记,上市公司人员转移也都没有同步转移。请问:1、贵公司是否真实实现了交割并置出资产?贵公司消极办理交割事项,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及损害投资者利益?2、贵公司资产及人员置出的具体时间表,置出地产板块资产的出表时间?3、贵公司未来新增注入资产有何安排?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至交割日起,无论相关置出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完成,置出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及风险自公司转移至归集主体,归集主体的股权由置出资产承接方享有。自交割日起,即视为公司已完全履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项下的置出资产交付义务。公司已真实实现相关资产交割及置出并严格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情形。关于公司资产及人员安置、地产板块资产出表时间确定等事项,公司将严格依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约定及相关监管要求、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关于公司未来新增资产注入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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