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5月08日讯,有投资者向明阳电路(300739)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回购期限即将届满,至今仍未实施回购。若到期未完成回购承诺,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 号)第三十七条,未按约定回购将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影响公司再融资与市场信誉。请公司重视承诺严肃性,尽快履行回购义务,及时披露进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11月12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