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本次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严格对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规则审慎论证、合规推进,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2026-06-02 15:03:05
来源: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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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6月02日讯,有投资者向鹏鹞环保(300664)提问, 董秘您好:江苏证监局、深交所已出具正式监管文件,确认鹏鹞环保(30066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两大违规:①激励对象违规代持;②信息披露造假(公告+半年报披露与实际严重不符) 。现公司回复“没有违规、重视中小投资者”,与监管结论完全矛盾。请正面回答1.?监管认定的违规代持、信披造假,公司为何拒不承认?2董事长王鹏鹞、董秘夏淑芬被监管追责,为何对中小投资者隐瞒、否认事实??3.2026年又来低价增发。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对您之前提问的回复原文为“公司针对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监管事项已全面完成整改并持续强化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本次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严格对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规则审慎论证、合规推进,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另外,公司已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并已按监管要求就相关事项完成规范整改及报告工作。相关互动易回复及公告均不存在拒不承认、隐瞒、否认事实的情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相关监管文件指出的问题,并将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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