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6月17日讯,有投资者向华锦股份(000059)提问, 公司上次增发30亿募集资金并未实施,增发了3.99亿股。公司是否应该回购3.99亿股并注销才符合实际。募集资金增发是为了做大做强,公司并没有实施反而扩充了股本,是对全体股东的不负责,既然项目不做了,增发就应该取消,把本不该增发的股份注销掉。
公司回答表示,你好,公司为了维护股东权益减少投资损失,暂停前次募投项目,并寻求新的项目进行论证,以使募集资金获得更好的使用效果。目前,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确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感谢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