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交易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股份”的限制

2026-06-24 11:49:35
来源: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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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6月24日讯,有投资者向华大九天(301269)提问,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815万股,成交金额6.83亿元,交易成交地为东兴证券(601198)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但是在不到2个月时间,即2026年5月26日该营业部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华大九天(301269)800余万股,成交金额10.52亿元。根据大宗交易规定,该行为涉嫌违规。请问董秘,如果情况属实,公司将怎样处理?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交易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股份”的限制。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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