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8月10日讯,有投资者向*ST动力(300152)提问, 董秘您好,我是公司中小股东,向公司质询如下事项:公司此前就江西鑫余环境违规减持纠纷取得胜诉判决,距今已一个半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负有积极追偿公司债权、维护全体股东资产权益的法定义务。 1.?请问公司至今未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立案申请的具体原因??2.?何时会正式提交强制执行材料,冻结、划扣江西鑫余环境持有的相关股票及应收款项?有无明确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河北证监局向江西鑫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是行政机关作出的监管决定,并非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不适用于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无需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公司将密切关注江西鑫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履行情况。若相关主体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监管决定,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的行政手段,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祝您投资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