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公司与楚能新能源签订的采购合作协议属于日常经营框架性销售协议,不属于重大合同范畴

2026-09-02 12:13:04
来源: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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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9月02日讯,有投资者向天赐材料(002709)提问, 公司2026年半年报第35页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但是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楚能新能源(850101)签订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显示2030年底前供应101万吨电解液,该重大合同为何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该公告也披露了最近三年的框架协议有一些还在履行中,为何也未披露?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第五十四条及上市公司公告编制系统定期报告披露要求,“其他重大合同”主要适用于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等非日常经营类重大合同的披露。公司与楚能新能源(850101)签订的采购合作协议属于日常经营框架性销售协议,不属于上述范畴。根据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公司将在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项下“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披露其履行进展,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公司后续年报。目前该上述框架协议正常履行过程中,后续如有重大进展且达到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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