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9月30日讯,有投资者向百合股份(603102)提问,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数量172.61万股,是公司动用6885.86万元资金二级市场购得;授予价格19.86元/股,公司收回3428.03万元本金;差额3457.83万元。业绩考核指标增收不增利也能获得激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中说: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请问这还是未侵犯吗?按利润考核指标12843.49×30%=3853.05万元,请问公司用全体股东的3457.83万元取得3853.05万元利润,激励考核指标合理吗?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激励计划的推出,公司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完备的会议审议法定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法定的专门委员会,其出具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核查意见,是基于《管理办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治理程序,对方案的合规性、程序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后作出的专业判断,具有相应的合规基础。 关于本次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经过了公司内部的审慎论证,符合监管关于考核指标设定的基本要求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的核心在于建立股东与核心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考核指标的设定是基于公司特定发展阶段抢占市场、提升长期内在价值的战略考量。公司管理层将持续致力于做好经营管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提升公司价值,回馈全体股东的信任。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