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0月08日讯,有投资者向紫光股份(000938)提问, 问题一:关于19%全额确认与6.98%实际出资的错配公司按19%全额确认期权负债并同步冲减净资产约93.91亿元,但实际执行中紫光国际仅出资收购6.98%,其余11.22%由六家外部投资者出资约61.64亿元收购。准则要求按回购义务全额确认负债,但经济权益仅部分归属上市公司体系。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母公司股东在账面上承担了19%全额的净资产冲减,却仅获得6.98%的额外股权?11.22%对应的净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在新华三30%股权完成交割后,公司授予HPE开曼就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一项出售期权,即公司存在对少数股东的远期购买义务,承担了一项不能无条件避免的支付现金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新华三19%股权)的合同义务,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确认金融负债及冲减归母权益。在今年5月新华三19%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对于HPE开曼的远期购买义务已解除,因此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负债并转回归母权益。对于公司本次收购的新华三6.98%的股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收购少数股权处理;对于外部投资者收购的新华三剩余股权,公司根据与这些投资人的远期安排及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具体情况,确认金融负债及冲减归母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