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公司为珠实集团或其他关联企业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代建代管服务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4月13日讯,有投资者向珠江股份(600684)提问, 公司之前回复过,大股东出于自身需要也发展房地产业务不和公司直接竞争。那么我请问公司大股东和公司领导学习过公司法吗?知道什么叫同业竞争吗?公司目前这种情况就已经构成了同业竞争,大股东在一直侵犯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权益,国企就可以不遵守法规?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于历史原因,大股东存在自己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但公司与大股东是基于各自的战略发展方向、经营规模等实际因素和条件发展,没有形成直接的竞争。 作为珠实集团市场化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核心平台,为整合资源,拓展项目管理范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效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珠实集团或其他关联企业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代建代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销售管理等业务。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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