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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较为特殊,本公司半年报特以注释形式说明其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持有公司港股股票
2023-10-18 17:14:23
来源: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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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0月18日讯,有投资者向华虹公司(688347)提问, 请问贵公司在2023年中报中披露的前十大股东正确么?持股比例加和已超100%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前十大股东中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较为特殊,本公司半年报特以注释形式说明其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持有公司港股股票,因此其持股数量包含了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因而单独列示披露。剩余的0.31%差异是由于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公司未披露其余持股比例低于5%且未登记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港股股东所致,请见半年报注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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