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二者不存在矛盾冲突,不构成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026-08-14 20:49:29
来源: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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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8月14日讯,有投资者向中金辐照(300962)提问, 董秘您好,针对鑫刚、鑫卫平台关联回避的回复向您请教。鑫刚、鑫卫为董监高控制平台,对定增预案投赞成票后,仅22个交易日便实施大额减持。即便两平台不参与定增认购,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套行为存在利害冲突。想请问:公司是否认为该类情形理应回避表决?本次表决效力是否存在程序瑕疵?请说明内控核查流程,评估该模式是否损害国有股东及中小投资者权益,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鑫刚、鑫卫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在2026年1月15日临时股东会对定增预案投赞成票,系全体合伙人综合判断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后,统一作出的独立表决判断;减持行为是合伙人基于个人现金流需求的二级市场交易安排。表决支持定增、二级市场减持分属两项独立民事行为,二者不存在矛盾冲突,不构成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鑫刚、鑫卫不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定增无任何现任、前任高管为潜在认购对象,不存在适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实基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0条规定,鑫刚、鑫卫均不属于公司关联股东,无需在股东会对定增事项审议时回避表决。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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