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公司收到交易所监管函与上次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所述事件为同一事件内容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7月02日讯,有投资者向安居宝(300155)提问, 你好,公司因何又收到监管函?与上次的警示函有何区别?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收到交易所监管函与上次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所述事件为同一事件内容。监管函与警示函主要区别:监管函主要是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认定、公开和警示,并对违规认定之后提出整改指导措施,属于行政警示的一种形式;警示函,通常用于指出上市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改正。警示函发出时,表明上市公司存在违规现象,但违规程度不严重,不构成行政处罚。公司此次收到的警示函与监管函的发文主体分别是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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