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由于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暂不具备分红的基本条件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2月24日讯,有投资者向湖南天雁(600698)提问, 请问贵司最近15个会计年度,累计为股东分红多少元?是否符合国家对央企的要求?全球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背景下,贵司为何多次表态称燃油车零配件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如果有,这种空间何时体现在业绩和分红上?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重组上市以来,由于前身济南轻骑可分配利润为巨额负数,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主要用于弥补重组前年度亏损,但由于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暂不具备分红的基本条件。公司也将围绕提高经营业绩目标,通过积极采取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等措施来提升公司的业绩和竞争力,争取早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达到相应分红条件之后,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分红计划,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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