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履职

2024-12-26 18:33:01 来源: 同花顺iNews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2月26日讯,有投资者向新奥股份600803)提问, 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组织框架如何?相较于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您在贵公司的地位和权力如何?麻烦您回答。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新奥股份董事会秘书与联席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履职,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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