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锋: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来源: 同花顺iNews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5月15日讯,有投资者向ST先锋300163)提问, 您好,董秘,贵公司公开文件申请撤消st带帽,预计什么时候st带帽撤消?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关注,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3条“公司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的,本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在此期间,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后续情况请您继续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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